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案,高等法院昨天下午首度開庭;據了解,在押的李宗瑞承認偷拍,但堅稱絕對沒有「撿屍」(扛走醉倒女子)。辯護律師文聞仍要求准予交保,強調「土耳其之狼」都能交保,「為什麼台灣的孩子就不可以」?

李宗瑞被控趁九名女子喝醉時性侵或性侵未遂,判刑十八年六個月,偷拍十五人性愛畫面,另依妨害秘密罪判刑三年十月,得易科罰金。李宗瑞認為量刑過重而上訴。他指檢方沒有調查拍攝性愛畫面前,他和女方是否合意上床;律師文聞也表示,男女在影帶內有互動,難以理解哪裡構成性侵?

文聞又說,李宗瑞被押後,陸續有黃季敏、林益世和陳玉珍等大案,但被告都可以交保;類似案件的王凱傑也是,「為什麼李宗瑞不行」?不符比例原則,一般易科罰金都是一天折算一千塊,「但我們卻是兩千元,根本是差別待遇。

李宗瑞昨天戴口罩出庭,他躲在法警背後,企圖閃躲媒體攝影。由於全案涉及妨害性自主,不公開審理,庭訊歷時兩個多小時,於傍晚五點結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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